主題:
醫學專欄~謝凱生.劉萬雄.張嘉侃-2000年新版心肺復甦術的改變精義
期  數
第十卷第一期
主  題
醫學專欄~謝凱生.劉萬雄.張嘉侃-2000年新版心肺復甦術的改變精義
附 件
相關聯結

一、前言:


  公元二千年的新版心肺復甦術指引已經正式出版問世,將過去舊版(1997年版)的一些心肺復甦術教材內容做了一些修正,修正的根據則是對過去相關的題材,依據證據力的強弱來做不同程度建議,同時也可以使讀者們知道該指引程度的強弱(表一)。
表一:2000年版心肺復甦術各項相關步驟的建議等級
 級 數         說 明
==================================================
I       極佳,一定有用,建議採用
IIa      很好/好,安全有用,可予採用
IIb      好/尚可,安全有用,可選擇性使用
Indeterminate 不確定好壞,證據力不足,可能採用
III      不好,無益甚或有害,不可採用
==================================================
  使用這些指引時,可以依據各項急救措施所附的建議級數採取適當的措施。
  心肺復甦術的學習,須在1-2天內達成,真是相當的緊湊,凡是上述相關課程的人,常會深深感覺到它的壓力,新版的教材指引可以說又增了很多新的內容,更增加了學習難度;有鑑於此,筆者將新版的教材內容與舊版不同者做了扼要的介紹,讀者們可以根據本文中的說明,比對舊版中相關題材內容,可以很快知道新的改變所在,希望能減少學習新版內容摸索的時間。



二、成人急救:


(一)基本救命術(Basic Life Support ;   BLS)

1.生存鍊的新解:
  (1)舊的生存鍊有4大步驟:先行求援(early access)←先做CPR(early CPR)←及早電擊(early defibrillation) ←及早進階照護(early advanced care)。新版中對先行救援(early access)做了更明確的規範:

.當查核病人確實人事不醒時:

a.先行打電話或是大聲呼叫,請更多的人來協助急救。
b.例外情況:溺水、外傷、藥物中毒的患者,先施行心肺復甦術1分鐘,再找人幫忙!
  (2)緊急醫療救護體系對(a)腦中風及心肌梗塞患者,應自接獲求援電話時就加以辦識,特別是中風的病人,應在救護車程30分鐘之內,並在症狀發生後3小時內能開始做血栓溶解治療;對心肌梗塞的病人,應辨識高危險群心肌梗塞患者,要立即轉送到能做經皮血管成型術(PTCA)的場所。(b)另外,對重大創傷的病人也應送到有完整創傷處理團隊的院所,以便及早做處置。
2.通氣方式:
  若手中無氧氣,人工呼吸方式是在2秒鐘內吹氣(潮氣容積每公斤10ml;若有氧氣,則在1-2秒內給予每公斤6-7ml的人工呼吸。此外,受過訓練的人可以使用輔助性氣道維持裝置,例如喉部氣罩(laryngeal mask)或是食道-氣管聯合管(combi-tube)。
3.循環:
  (1)非醫護人員,不須再查核脈搏來評估循環的有無,而是應使用循環徵象(signs of circulation,包含常態性呼吸咳嗽及四肢活動)來評估循環現象的存在與否。
  (2)成人的胸部按壓速率為100/分,不論是1位或2位施救者,胸部按壓及通氣比均為15:2,以增加胸部按壓次數。
  (3)如果救援人員不願或不能做口對口人工呼吸時,可以只做胸部按壓。
  (4)須注意胸部按壓的速率與節奏,可以使用音響節奏輔助教具。
4.電擊:
  更廣泛的使用自動體外電擊器,甚至放於公共場所中,使受過訓練的人都可以使用。

.排除梗塞氣道的異物;

對異物梗塞氣道時,而導致人事不醒,那麼非醫療人員只要繼續做心肺復甦術,不必做特別的排除異物動作,只要在每次打開氣道時,查看口中是否有可見的異物,如果有,才在視線可及的範圍內用手指勾掃出異物,否則繼續做心肺復甦術;至於醫護人員,則應照舊法繼續做異物排出動作及心肺復甦術!

(二)進階救命術(Advanced cardiac Life support)

  在進階救命術的新指引內容中,對腦中風及急性冠狀動脈症候群(acute coronary syndrome;簡稱做ACS)都有了較多變更,特別是腦中風專門成一專章。
(1)腦中風的緊急處置:
  在腦中風症狀發生3小時內要能開始給予用r-TPA的血栓溶解治療(若其符合纖維蛋白溶解條件的話)。若症狀發生後3-6小時或使用prourokinase做纖維蛋白原溶解治療,其效果均未明;病人之後送應以能自其發生症狀的地點(如家中等)立即送至做完善處理的中風血栓院所為原則!
(2)急性冠狀動脈症候群的緊急處置:
  在病人被送到醫院之前的救護車路途之中,就要做好12導程心電圖,如果心電圖證實了診斷,如果由接到電話救護車出發到抵急診時間≧60分鐘,應考慮在救護車上就給予纖維蛋白原溶解治療;如果<60分鐘就要快速送抵能做纖維蛋白原溶解治療的醫療院所,並在抵急診單位30分鐘內立即開始此項治療;但是病人如果不適合做纖維蛋白原溶解治療,例如:年齡<75歲,血流力學狀態不穩,須動脈內汽球幫浦治療(有時≦90分鐘)或是病人有大量心前壁肌肉梗塞血流力學不穩(收縮壓<100mmHg,心率100/分,肺囉音區超過1/3),在有經驗的醫院可做冠狀動脈血管成型術(angioplasty),對非Q波心肌梗塞及高危險不穩定型心絞痛,可以使用血小板拮抗劑(glycoprotein IIb/IIIa抑制劑);對醣尿病的病人以及對在做冠狀動脈堵塞再通流的病人,可以使用glucose-potassium-insulin,藉改變新陳代謝來減少心臟梗塞的程度;最後,對所有心肌梗塞的病人(包含非Q波型者),只要無禁忌者,應使用阿斯匹林和乙型交感神經阻斷劑,未分段肝素(unfractionated heparin)即一般常用之肝素;可用於典型心肌梗塞或是非ST段上升之無Q波心肌梗塞及高危險性的不穩定心絞痛,其劑量為60u/kg,大量靜脈推注(最大劑量:40000u/kg/hr),靜脈推注的劑量為12u/kg/hr(最大劑量:1000u/kg/hr)。
(3)一般性進階心肺復甦藥物:
  對於心室纖維顫動(VF)或無脈性心室頻脈(pulseless VT),各連續3次電擊無效,則可使用epinephrine 1mg靜脈推注或vasopressin40ml靜脈推注,但本劑僅限單次劑量,不可重複,可使用amiodorone,pocainamide及lidocaine以預防心律不整復發。
(4)心律不整的治療:
  心律不整的流程表改變,是2000年版ACLS新指引中改變最大,也最複雜的部份,新的流程表相當複雜,基本上,將心律不整分為四型:一般型心房顫動撲動或是早見舊性心房撲動或是顫動,穩定性QRS波性頻脈,穩定性心室頻脈,每一種心律不整依左心室弁鄏A分成左心室射血比率(EF)>40%及小於4%兩種。基本上,Amiodorone在各種心律不整的治療中扮演了不等程度的角色,除了QT時段延長的多形性穩定型心室頻脈之外,此種心律不整須矯正電解質異常,同時使用Mg,isoproterenol ,phenytoin,lidocaine或overdrive pacing等方法治療。
(5)藥物之使用:
  (a)有關vasopression的使用,已見於前項“一般性進階心肺復甦藥物”中,此外不再贅述。
  (b)至於amiodorone之使用,新指引肯定其在治療心室纖維顫動或無脈性心室頻脈方面優於lidocaine,其劑量為300mg靜脈注射,接著1mg/kg/min靜脈滴注×6小時,再改為0.5mg/kg/min 1×8小時,最大劑量為每天2gm;對有脈性心室頻脈,則初劑量為150mg,其餘相同,須注意amiodorone本身也可能有釵h副作用,特別是可以使QT時段延長,所以不適用於QT時段延長的心律不整,另外,急性期使用也須注意血壓下降及心搏變緩的可能副作用。
  (c)Adenosine曾是上一段ACLS心律不整藥物的寵兒,此次已稍遜色,但它仍是心室上心搏過速(窄QRS波型;PSVT)治療的首選藥物!
  (d)鎂離子(MgSO4,Magnesium Sulfate):
  適用於多型性心室頻脈(Torsade De Pointes),劑量為1-2gm靜脈推注(1-2分鐘)。
  (e)Lidocaine:
  過去一直理所當然的用lidocaine來治療心室纖維顫動(VF),無脈性心室頻脈(pulseless VT)或多灶性心室期收縮(multifocal VPC),但現有文獻並不支持此項論點,須更多資料證實其可能之效用(即class Indeterminate),但對穩定型心室頻脈,仍有其治療效力(Class IIb)。
  (f)Bretylium:
  過去曾用以治療多項心室性心律不整,現因該藥已停產,且具有諸多副作用,已自藥物名單中挪除!
(6)通氣方面:
  (a)在舊版的穩固性氣道的應用,只有一個選擇,就是氣管內管的插管。新版中則建議所有醫護人員先充份利用氣袋及面罩(bag-mask)以做非侵襲性換氣,特別是在緊急狀況下,權宜之計可先用氣袋及面罩。
  (b)在有氧氣的狀況下,可於1-2秒內給予400-600ml的潮氣容積,若無氧氣或嘴對嘴之人工呼吸,則在2秒內給予700-1000ml(6-7ml/kg)的潮氣容積(10ml/kg)。原則上,以胸廓輕度擴起,以免氣體流入胃部,妨害呼吸或導致胃內容物因胃漲而流入肺內;另為防止氧氣不足,故在口對口人工呼吸時,容陬y大之潮氣容積。
  (c)對氣管插管不純熟的人員,可以不用再嘗試插管的奮鬥,而可以採用替代性氣道裝置,諸如喉罩氣道(laryngeal mask airway ,LMA)(Class IIa)及食道氣管聯合管(Esophageal-tracheal combitube)(Class IIa),另外,喉-氣管腔氣道(pharyrgo-tracheal lumen airway ,PTL)及具邊袋的口腔氣道(cuffed oropharyugeal airway ,COPY)(class Indeterminate)。
  (d)氣管插管後對氣管內管位置的確認,可再增加使用非侵襲性潮氣末期二氧化碳分壓偵測器(ETCO2, end-tidal CO2)以確認氣管內管內管位置。
(7)特殊急救:
  舊版中將中風的緊急處置列在特殊急救的部份,新版中則將中風及心肌梗塞的處置列入血管再通流的共同章目中,而特殊急救中則將藥物中毒/過量的處理說明做了一些改變,由先前的綜合處理說明改為對個別藥物的逐項說明。另外,在特殊急救章目中,加入了電解質失衡、嚴重氣喘及休克的緊急處理,由於一般均將特殊急救列於選教性課程,故本文不予詳述,有興趣者可自行查鴃C

三、兒童急救:


(一)兒科基本救命術(Pediatric Basic Life Support; PBLS)

  在基本救命術裡,首先講求的是所謂的「生存鍊」(chain of survival),生存鍊可以說是基本救命術的前置動作,標示出急救狀況下基本救命術的操作原則,在兒童,基本救命術的生存鍊如下
1預防
2急救1分鐘
3撥電召援
4進階照護
  生存鍊在兒童的第一優先為預防,急救訓鍊的目的,不僅是如何做好急救,更要能早期發現心肺猝停,並採取適宜措施,立即處理,防止狀況進一步惡化到需要真正做急救的階段;更高的急救訓練精義是根本預防可能誘導發生心肺猝停的因素。依據統計,意外事件是幼兒死亡的首要原因,因此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極為重要。

那些意外事件是可以預防:

  (1)預防嬰兒猝死症候群(Sudden Infant Death Syndrome;SIDS):嬰兒須倚背而眼(back to sleep),因為俯睡已經證實會增加SIDS之發生率,所以嬰兒不應俯睡而眠。
  (2)預防梗喉(chocking)事件發生:梗喉是造成嬰幼兒死亡的重要原因。原則上,凡是比標準卷筒衛生紙的卷筒還小的物件都可能發生嬰幼兒梗喉現象,應謹慎收妥。
  (3)預防汽車傷害:依據交通安全規則,嬰兒乘坐汽車應使用嬰兒椅,幼兒及兒童應繫安全帶(包含肩部帶及胸部帶),兒童坐前座時不應有安全氣囊,以免氣囊膨脹時導致兒童受傷。
  (4) 預防行人傷害:兒童在人行道嬉戲時,應注意交通號誌並應有成人在旁監護其行動。
  (5)預防游泳池傷害:游泳池應有圍籬隔絕,出入應有彈簧門以防止兒童隨意進入。
  (6)防止化學品/藥物誤食:所有化學品/藥物都應放在嬰幼兒伸手不及的高處櫥櫃中放置並應上鎖。
  (7)武器傷:所有武器應將彈藥下膛並與彈藥分開放置且上鎖,槍枝的擊發保險也應鎖緊。
  (8)燒燙傷:沐浴用的水溫應在38.5度以下,家中電熱器應遠離兒童。準備洗澡水時宜先放冷水再加入熱水。
  (9)室內受傷:樓梯窗戶應有門/窗檻做為阻絕措施。
再次強調;新版所以用如此多的篇幅來強調預防兒童意外事件,是因為採取這些預防措施可有效防止兒童之意外傷亡。

(二)快電召援(call fast)及先電召援(call first)的區別:

  成人急救時應先打電話119或相關的緊急醫療網,電話求援後才做急救的工作;這是因為成人急救大多導因於心室纖維顫動(ventricular fibrillation ,VF),所以遇到急救應先撥電話找人並帶電擊器前來支援,以儘早做電擊去顫;但是在兒童,心肺猝停多數由呼吸問題所引致,所以應先急救1分鐘,再撥電召援,所以稱為快電召援(call fast),而非先電召援(call first),但二者均有例外:
  (1)快電召援的例外情況(即指應先電召援):
凡8歲以上之兒童,有先天性心臟病史、有心律不整病史或曾有昏厥病史者,應先電召援。
  (2)先電召援的例外情況(即指應快電召援):
凡8歲以下之兒童或成人有藥物中毒、外傷或溺水應快電召援。如果有2人(或以上)的救援者時,其中一人先行撥電召援,而其餘的人留在現場做急救工作。
  (3)急救動作(即心肺復甦術本身;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CPR),即眾所熟知的ABC的動作,在新版中有一些更動或增加:
 1.核脈搏:
  非醫療專業人員可不必再做脈搏查核,但是得查核循環弁酮O否猶存的一些現象稱之為循環徵象(signs of circulation),包含下列項目:
  規則的呼吸、肢體活動、咳嗽反應等。這是因為由研究發現,脈搏的查核常存在一些灰色地帶,耗時且不夠準確,但是對醫療人員,要同時做脈搏查核及查核循環徵象,以求精確。
 2.使急救更為有效並防止病媒傳布,發生在院外的急救亦運用面罩來做通氣的方式。
 3.嬰兒做胸部按壓時,以2個姆指壓胸,另4指放胸背部環胸按壓較單手2指按壓法為佳。
 4.8歲以上或體重大於25公斤以上的兒童,發生急救時視同成人,應予優先電擊(目前之早電召援與先電召援部份),並建議使用自動體外電擊器(automatic external defibrillation)。
 5.因異物梗喉致不醒人事的嬰兒或兒童,不必先做異物排除的動作,而是先直接做標準心肺復甦術,等醫療專業人員到來才做異物排出動作;(實際上胸部按壓亦有部份異物排出效果)如果在做心肺復甦術當中,打開氣道時發現口腔中異物出現,就須在可見的情況下用舌顎壓迫術及手指掃出異物;如果看不到,就應繼續做心肺復甦術直到專業救援人員前來支援;如果是專業人員在處理此種狀況(異物梗喉所致的嬰兒或兒童的呼吸道阻塞且不醒人事),則仍照原有版本做異物排除的動作。
 6.做基本救命術時,現在一般社會大眾常有病媒傳佈(如AIDS病毒,B型肝炎病毒或其他病原體)的顧慮,非醫療專業人員如果實在不願口對口人工通氣,可以僅做胸部按壓,或使用屏蔽器材(如面巾或面罩)達成有效阻絕病媒傳佈且同時又能達到通氣的目的!
 (三)兒童進階救命術(pediatric advanced Life Support)
  (1)通氣方式的選擇:
  在常規的進階救命術中,通氣最可靠的途徑是施行氣管插管(endotracheal tube intubation),鑑於氣管插管在兒童的困難,及其可能的併發症,氣管插管應由受過兒童急救訓練,有良好插管經驗者為之;如果沒有良好的把握和訓練背景,就不宜進行插管,而應該繼續用通氣袋-面罩(bag-mask)在已維持通暢呼吸道的情況下做通氣動作,或者使用替代性氣道維持裝置(alternative airway),例如Combi管或者是喉-罩氣道等較簡便的方法,維持氣道通暢及有效通氣,直至病者恢復有效的自發性呼吸或是進一步支援人員抵達為止。
  (2)兒科急救常見的狀況是由於呼吸衰竭所導致的呼吸停止或瀕臨停止,之後會發生心臟停止(或瀕臨停止)。因此維持呼吸道的通暢是兒科急救極為重要的項目之一;在氣管插管之前通氣袋—面罩的通氣方式是一個重要的氣道維持方式,應該好好學習,另一種氣管插管前,可靠的氣管維持方式為使用喉-罩通氣。
  (3)為有效確認氣管插管的位置,舊版的教學都是祇強調聽診;聽聽胃部及肺部區域的方法來初步聽認。但新版更進一步強調要用新的方法來鑑定氣管插管的位置,主要是用特殊感應器偵測吐氣二氧化碳值(CO2定性或定量監測)來看氣管內管的位置是否洽當,但心臟弁鄎鬮礞ㄗ}時,鑑別力會降低,應該特別加以注意。此外,對於急救或轉送中的病人,若心臟有血液搏出,可以使用血氧飽和度(oxygen saturation)監測來觀察血液與氧結合的程度,是此乃另一種觀察呼吸道與通氣弁鄋滬垠n方法。
  (4)靜脈管路的選擇:
儘速對急救現象建立輸液管路以做輸液或藥物治療,是進階救命術強調的重點。過去對6歲以下的兒童,為求爭取時間,如果找不到其他的靜脈管路(IV access),可先用骨內注射。新版則放鬆年齡的限制;6歲以上孩童甚至成人,如果無法立即找到靜脈管路可先建立骨內輸液路徑,也可以用的骨內路徑的位置,包含常用的脛骨前上側方,腸骨前上脊等骨髓豐富區域的骨骼。
  (5)急救藥物的使用:
對於有症狀的心律不整(包括因藥物中毒或過量,或電解質失衡等所導致的心律不整)。應先矯正其根本原因,並用特殊藥物加以處理。但對心室性頻脈(ventricular tachycardia)之情況應優先考慮使用amiodarone(治療劑量5mg/kg/dose,單次最高劑量150-300mg,負荷劑量給予後可以用靜脈滴注),心室纖維顫動(VF),仍應使用去顫電擊治療。對去顫電擊無效時的VF,仍使用傳統劑量的epinephine(0.01mg/kg/dose)。0.1mg/kg/dose高劑量的使用仍非必要,對去顫電擊無效的VF成人可以使用,但在兒童效果仍未明。
  (6)陣發性心室上頻脈(PSVT)的處置:
PSVT是兒科進階急救術中,唯一被單獨列出討論的常見兒科心律不整。過去祇強調用adenosine治療,現在則加上了對穩定型PSVT可嘗試冰水浴面(ice immersion)或誘發嘔吐動作、迷走神經刺激術等。
  (7)急救後的穩定:
急救之後必須持續觀察患者的呼吸型態,評估氣道的通暢程度,與輔助通氣的必要性。另外,體溫的維持(係指在正常體溫範圍內,太高或太低都不宜)及血糖的監控(血糖過高或過低對人體細胞的新陳代謝皆有害)都是極為重要的後續處理措施。
  (8)具特殊醫療照護的兒童之急救處置:
一些長期慢性病患,出院後常會因原有疾病的併發症產生危急心肺窘迫狀況,譬如做了氣管切開術的病患,發生氣切造口阻塞等等。所以此患者出院後,應有一套完善的措施,讓家人知道目前醫療狀況,使用中之藥物及處置,以便在緊急狀況時能立即針對問題做最快的處理。

四、新生兒急救:


(一)重要變更

  1.每一次生產時,均應有一名人員能立即做新生兒急救,他的主要任務即為對新生兒的照護。該名人員應隨時可到現場急救(並非在家或院內某處待命),該名人員必須能做完整的急救,包含氣管插管以及給藥。
  舊版:每次的生產過程至少要有一個具有完整急救新生兒能力的人員在場,如果這名人員因須照顧孕婦而不能分神做新生兒急救時,另名人員一定要能在產房中能從事初期的新生兒急救,並且能協助繼續的急救;該名人員不論生產是否順產,都應以照護新生兒為其主要職責。顯示了新版對產房內從事新生兒急救的人員素質要求提高了,要求該名專門做新生兒的照顧人員能隨時立即應呼叫到產房現場做完整的新生兒急救,這一點更顯示新生兒急救訓練的要求更廣泛,基本上等於產房內應至少有1-2人(看是否包含產科醫師)能做完整的新生兒急救,不再只是從事初期的急救或協助急救而已!
  2.產房內急救的初步措施:
  新版的產房內急救初步措施摘要說明如下:
  (1)礎魽B清理呼吸道、擦乾理淨、再礎魽A同時評估呼吸及膚色(2)該名新生兒雖有呼吸但仍呈發紺時,要給氧氣(3)依據再評估所得呼吸、心搏及膚色的狀況,再快速後續的處理措施。
  在舊版中,原有的初步措施的摘列:
  (1)擦乾理淨、礎魽B抽吸,必要時刺激呼吸。
  (2)之後評估呼吸並依其評估結果加以處置。
  (3)接著再逐步分別做對心搏和膚色的評估,同時依其評估結果加以處置。
  新版中把礎鴝韘b清理呼吸道之前,而舊版是把擦乾皮膚、理淨皮膚的放在第一位,可見新版重點是礎鴗峏I吸道的清理,接著才是對皮膚的擦乾理淨。舊版中對呼吸心搏及膚色的評估是逐步漸進,先觀察呼吸,再觀察心搏,再觀察膚色,與新版的同時做三者的觀察在時間的運用上有明顯的不同,這種對時間的重視再次顯示了時間在新生兒急救上的重要性。
  3.經氣管吸除胎便
  出生時已排出胎便的新生兒如果!呼吸微弱@肌肉張力軟弱#心搏<100跳/分鐘,三者中有一存在就要做經氣管抽吸胎便的動作。
舊版中則只含糊提到如果新生兒已排出胎便且有呼吸循環壓抑現象或是排出濃厚顆粒狀胎便即須做氣管抽吸。故新版對氣管抽吸胎便做了較明確的規定,基本上是以病人的臨床症狀與徵候為主,而非單純以胎便的有無或性質來看。
  4.要做壓胸的狀況
   (1)在30秒有效的正壓通氣之後,心搏仍小於每分鐘60次,就要壓胸。在舊版中,則是以經100%氧氣的正壓通氣15-30秒後,心搏仍小於每分鐘60跳,或 在每分鐘60-80跳而未上升,須壓胸。可見舊版的壓胸較為模糊不清,不夠明確,在新版中則修正前非,做了明確的規定。
   (2)壓胸的深度以胸廓前後徑的1/3為準。
在舊版中,是說要壓下約1/2-3/4吋。但在實際運作,急救時很難測量壓胸的深度,尤其是用英吋來計算(1/2吋約是1.2-1.3公分,3/4吋約是1.8-1.9公分),這種並不是很精確的表示法,因此新法用胸廓前後徑的1/3來做新生兒急救壓胸深度的指引應該是比較合理的方式。
  5.epinephrine的給予
   經輔助通氣30秒再加上壓胸及輔助通氣30秒之後,心搏仍小於每分鐘60跳,就需要給此藥。
在舊版中,則是說經100%氧氣通氣及壓胸30秒後心搏仍小於每分鐘80跳或是無心搏,須使用epinephrine。
在新版中,對epinephrine使用的適應症界定更為清晰明確,減少了複雜不清的說明;其實,舊版中的敘述本來就有條理不夠清晰的毛病,在教學時造成了不少的困擾。
  6.經氣管內管給epinephrine的指引以及經臍靜脈導管緊急給藥物以及輸液數量的指引。
   舊版中僅列出經氣管內管給予epinephrine的指引,因此新版中增添了由臍靜脈導管緊急輸液數量及給予藥物的指引,對於新生兒急救時緊急處理容積不足問題以及緊急給藥的問題做了更多的指引。
  7.使用naloxone的時機
   經正壓通氣後,心搏以及膚色已經恢復,但仍有重度的呼吸抑制,並且已知產婦在生產前4小時內曾用過成癮性麻醉劑。
在舊版中,沒有“經正壓通氣後,心搏以及膚色已恢復正常”這一項說明。所以新版為naloxone的使用多設計了一道關卡。
  8.新增加項目
   以下2項是舊版所沒有,而於新版中增加的項目:
   (1)新訂“給藥執行查核表(Medication Administration Performance Checklist)用以評估學員經氣管內管給藥的能力,以及用以幫助學員在緊急情況下,放置臍靜脈導管並經臍靜脈導管做藥物給予以及容積擴張性輸液。有了這個新訂的藥物查核表,可以更有效的給急救藥物,同時也可以在新生兒急救的緊急狀況下,儘快設立脈輸液管路,以有效的掌握第一時間內做好急救工作。
   (2)新增第七課
參加新生兒急救課程的每一人都應該完成第一課到第四課,而第五課到第七課屬於進修性質。選第七課的人應該先修完第五及第六課。第七課的課程要目如下:
!可能導致急救併發症以及急救後續性衍生問題的特殊狀況。
@新生兒急救後的後續處理。
#如何應用新生兒急救課程中的學習,得以處理在醫院產房外或是新生兒期外的急救狀況。
$新生兒急救以及停止各種新生兒急救措施的倫理上考慮事項。
   (3)學員課程亦須有"Megacode"
舊版的新生兒急救課程中,並未規定學員課程要有Megacode,但是新版的課程中有規定學員課程就要有Mega-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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