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福利再次通知
為因應旱災停水,院所若不方便看診要停診時,請務必事先公告
103.11.07 請醫師提高警覺留意登革熱病患「警示徵象」
103.09.09 請院所藥師及醫護人員務必親自執業
本會加入台灣高鐵公司為企業專屬會員
院所交付藥劑時應將所需標示項目印製於藥袋
診所之用電類別可申請變更為非營業用電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檢舉路霸專線
法規條例
刊登日期:2009-05-14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第14章 眼科製劑 Ophthalmic preparations」,並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一日生效。
說明
附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第14章 眼科製劑 Ophthalmic prepar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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