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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例
刊登日期: 2008-09-04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其中第三部牙醫通則七增列「每年係以日曆年計」乙項,溯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施行,其餘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九月一日施行。
說明
修正藥費日劑藥費計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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