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查報資深醫師行醫滿40年(於民國58年12月底前)、45年(於民國53年12底前)、50年(於民國48年12月底前)、55年(於民國43年12月底前)、60年(於民國38年12月底前) 、65年(於民國33年12月底前),取得醫師資格並執行醫療業務,在行醫期間未曾停業、歇業且未曾受表揚者,以憑轉報全聯會於醫師節慶祝大會上表揚。
說明:
(一)退除役醫師持有總統任命為軍醫官任官令或將級以上主管發布之軍醫任
職令者,其執行醫療業務年資,得以自取得總統任官令或軍醫任執令
之日至退役之日年資,加自領得醫師證書後執行醫療業務年資合併
計算。
(二)請符合資深醫師表揚資格之會員於8月20日前電話072212588向本會
報名。
相關檔案:11588610194a3f11456474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