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成人及兒童預防保健服務電子補正清單下載通知
參與國民健康署旨揭計畫診所,請依「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規定,詳實登錄上傳相關資料。屆期未登錄或不完整、不正確,經通知期限補正,屆期仍未補正者,該署將不予核付費用。
相關連結: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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