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2
茲通知自本(113)年6月26日起至7月31日止,再次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下稱公費藥劑)使用條件,請貴院所依附件說明段配合辦理,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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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茲通知自本(113)年6月26日起至7月31日止,再次擴大公費流感
   抗病毒藥劑(下稱公費藥劑)使用條件,請貴院所依附件說明段配合
   辦理,請 查照。
說明: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13.6.27.高市衛疾管字第11337303500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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