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6
「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1年7月18日以衛部醫字第1111663712 號令修正發布,請貴所督導所轄醫療機構依規定辦理,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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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1年7月
   18日以衛部醫字第1111663712 號令修正發布,請貴所督導所轄醫療
   機構依規定辦理,請 查照。
說明: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12.5.31.高市衛醫字第11235299300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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