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醫療機構辨理醫療事故關懷及醫療爭議協助服務 標竿獎勵計畫申請作業須知」,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提出申請, 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依據全聯會113.10.14.全醫聯字第1130001292號函辦理。
相關連結: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公告、衛生福利部公告 附件:醫療事故關懷及醫療爭議協助服務標竿獎勵計畫申請作業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