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衛生福利部修正「精神科醫院評鑑及精神科教學醫院評鑑委員遴聘 要點」部分規定,並自113年7月29日生效,請 查照。 說明:依據全聯會113.8.5.全醫聯字第1130000998號函辦理。
相關連結: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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