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訂「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
支付標準」特殊材料部分規定,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全聯會112.5.26.全醫聯字第1120000707號函辦理。
二、112年5月2日以健保審字第1120054649號公告暫予支付特殊材料
「”巴德”威力特萊希斯透析導管」暨其給付規定。
三、112年5月16日以健保審字第1120671072號函知健保給付之特殊材料
醫療器材野i證有效期限於112年3月31日前屆滿,且經廠商回復不展延
野i證者,將自112年7月1日起取消給付(共計36項)。野i證品項
明細表可於健保署全球資訊網下載擷取(首頁/健保藥品與特材/
健保特殊材料/特材相關法規與規範/野i證效期處理/醫療器材野i證
逾期取消健保給付相關函文及品項/112/醫療器材野i證逾期將於
112年7月1日取消健保給付特材品項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