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訂「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特殊材料部分規定,詳如說明,請 查照。
刊登日期: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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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主旨: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訂「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
   支付標準」特殊材料部分規定,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全聯會112.5.26.全醫聯字第1120000707號函辦理。
 二、112年5月2日以健保審字第1120054649號公告暫予支付特殊材料
   「”巴德”威力特萊希斯透析導管」暨其給付規定。
 三、112年5月16日以健保審字第1120671072號函知健保給付之特殊材料
   醫療器材野i證有效期限於112年3月31日前屆滿,且經廠商回復不展延
   野i證者,將自112年7月1日起取消給付(共計36項)。野i證品項
   明細表可於健保署全球資訊網下載擷取(首頁/健保藥品與特材/
   健保特殊材料/特材相關法規與規範/野i證效期處理/醫療器材野i證
   逾期取消健保給付相關函文及品項/112/醫療器材野i證逾期將於
   112年7月1日取消健保給付特材品項表)。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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