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染病檢驗及檢驗機構管理辦法」第八條,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2年5月1日以衛授疾字第1120100511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 查照。
刊登日期: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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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傳染病檢驗及檢驗機構管理辦法」第八條,業經衛生福利部於
   112年5月1日以衛授疾字第1120100511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
   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 查照。
說明: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12.5.4.高市衛疾管字第11202125600號函辦理。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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