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生局於高雄市醫師公會發放醫事人員防疫物資相關事宜
配發時間為
6/8(一)∼6/12(五)上午 9:00-12:00 , 下午12:30-16:30
此次領取防疫物資時「務必」繳回上階段之簽領清冊,【未繳回者無法領取防疫物資】。此週所領取防疫物資的清冊留診所備查。
(1)外科口罩
1.外科口罩數量,係以診所為單位,每位執登專任醫師 16盒(8週)的計算基準配發,提供給診所有工作人員使用。
2.但考量到每家診所醫事人員執登比例不同,對於醫事執登比(執登醫事人員/醫師數):
>7者 加發4盒
>10者 加發8盒
>15者 加發12盒
(2)N95口罩
1.每位醫師15片(4週量)。
2.依中央CDC規定:耳鼻喉科/兒科專科醫師加發12片(4週量)
(耳專、兒專務必攜帶專科醫師證書正本或影印本以供確認配發)
(3)此次沒有發放拋棄式隔離衣
♦️上一個時程未領完防疫物資之診所可於此次時程補領。
發放排程:
星期一:前金、苓雅、新興、鹽埕
星期二:三民
星期三:鼓山、旗津、小港、前鎮
星期四:左營
星期五:楠梓
方式:
1.負責醫師親自領取:請𢹂帶負責醫師執業執照,或足以證明為本人之證件。
2.委託代領:請攜帶負責醫師執業執照、印章及代領人身份證。
3.進入公會洽公,請務必戴上口罩,並用酒精洗手(於公會四F入門口)。
4.請務必自備購物袋。
衛生局再次重申提醒
1.配發予各診所的一般外科口罩係提供給診所內醫師、護理師、藥師、批價掛號行政人員及清潔員⋯等所有診所內上班的各員工,非僅提供給醫師。
2.上列各項防疫物資為中央無償撥用,請各診所務必如實製作領用清冊,且嚴禁挪為其他用途,並請於下次領用口罩時繳回前次領用清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