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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全聯會辦理台灣醫療典範獎選拔,請會員推薦符合受獎資格者,
經評選審核通過,將於全聯會第63屆醫師節慶祝大會中表揚。
說明:
(一)依據全聯會99.6.29.全醫聯字第0980001317號函辦理。
(二)受獎資格:限本會會員,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服務:凡在基層、偏遠地區或從事特殊醫療衛生工作20年以上,
有關懷生命、視病猶親、以醫療關懷人群及社會有具體事蹟,
或關懷社區熱心公益著有聲望者。
2.教學:致力於推廣醫學教育、醫學倫理、醫療政策有貢獻者。
3.研究:醫學學術專業領域有特殊研究貢獻者。
4.國際:拓展醫療外交、醫療援助有具體成就者。
(三)推薦方式:縣市醫師公會或醫療院所或2名以上本會會員具名推薦,
書明推薦理由及具體事實,並附相關證明。
(四)審核方式:
1.符合推薦方式。
2.附上必備證件。
3.嚴格評審,書面審核及面談。
(五)有關推薦表格請需要之會員向本會索取或上本會網站下載,
並請於99年8月25日前將推薦表格填報送至本會,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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