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請會員多加利用自然人憑證或金融憑證申報98年度綜合所得稅,
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99.4.28.財高國稅資字第0990006360號
函辦理。
(二)綜合所得稅採憑證申報者,申報資料透過網路傳輸均經過電子簽章、
加密及包裝,更加確保資料之安全性,且納稅義務人不出門即可完成
申報程序,因此財政部極力推廣納稅義務人採憑證申報綜合所得稅。
(三)全國戶政事務所於5月份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之中午
12:00-13:30及星期五下午17:30-19:30加班受理民眾申辦自然人憑證
,請多加利用該期間辦理自然人憑證及到期之展期申請。
(四)個人申請自然人憑證,須本人親自至戶政事務所辦理,並攜帶身分證
正本、印章、275元費用(及一組e-mail帳號)。團體申請(6人以上),
則填寫專用憑證申請書,檢附身分證影本及275元,送至戶政事務所,
戶政人員辦妥後,會通知於統一的時間至公司地點確認身分後發放。
(五)為推廣納稅義務人採憑證申報綜合所得稅,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特舉辦
e指報稅-好禮大放送活動:(詳情請參閱該局網站)
1.憑證報稅•好禮相送:凡設籍高雄市納稅義務人「首次」利用網路憑證
(自然人憑證或金融憑證)申報98年度綜合所得稅者,即可憑網路申報
收執聯兌換高雄捷運一卡通乙張,總計3000份,兌完為止。
2.憑證申報•好運就到:設籍高雄市納稅義務人利用網路憑證申報98年度
綜合所得稅者,即可參加抽獎。
(六)對申報綜合所得稅有任何疑義,請參閱報稅諮詢網站:
1.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
http://tax.nat.gov.tw
2.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網站網址:
http://www.ntak.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