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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4
[新聞] 診所外遊樂器,也要繳娛樂稅
內  容
醫院診所外常見的電動遊樂設施屬於娛樂稅課徵範圍,稅捐單位將展開全面稽查。

〔記者侯承旭/高雄報導〕不少醫院診所外設置電動機械玩具,供求診的小朋友玩耍,這些玩具屬於娛樂稅的課徵範圍,高市稅捐處將展開全面稽查。

近來不少醫院診所都在騎樓設置投幣式的電動機械玩具,除了可減輕求診兒童的恐懼感,也可增加額外收入,這些機械玩具主要以搖搖馬、電動車為主,有些診所還設置五花八門的娃娃機。

此外,部分超商、便利商店為了招攬客人,也設置投幣式投籃機等玩具。

近來高市稅捐處展開專案稽查,只要醫院診所或超商擺設投幣式玩具,均要求辦理登記,並納入娛樂稅課徵對象;目前稅捐處仍採取勸導方式,若業者不願配合,則會開單告發,最高可罰15萬元。

高市稅捐處表示,舉凡投幣式的機械玩具,都屬於娛樂稅的課徵範圍,應該比照電動玩具業,向轄區稅捐單位辦理登記並繳交娛樂稅,若營業金額及規模非常小,則可核定為定額課稅,按月課徵娛樂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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