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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台灣流行音樂協會為因應全國各公開場所、公共空間,不得 任意播放音樂,特設立「免費公播音樂網」供參考,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97.6.13.高市衛醫字第0970022942號函辦理。 (二)台灣流行音樂協會於公播音樂網站提供合法的免費公播音樂供 全國各醫療機構使用,各醫療機構如須使用公播音樂,只須向 該協會填寫申請表格,該協會將優先辦理開通手續。 (三)播放機押金3000元(歸還時授權單位無息歸還押金,如損壞或故 障照價賠償原價6000元)。 工程施工費用:500元(線材超過5公尺,每公尺另加收100元)。 (四)會員如需申請表格可向本會索取或上本會網站下載,如有疑問 可電詢04-22028811台灣流行音樂協會林苑余小姐。 (五)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編印「營業場所播放電視、廣播或音樂之著 作權Q&A」宣導資料,會員如有需要,可自行至經濟部智慧財產 局網站下載參考,如有相關疑義,可洽該局諮詢專線電話02-87322983。(網址:http://www.tipo.gov.tw/copyright/copyright_book/copyright_book.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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