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會第9屆會員代表任期將屆,謹訂於3月27、28、29日辦理分
區選舉第10屆會員代表,請有意願貢獻時間且服務熱忱之會員
自即日起至本(96)年3月12日下午5時截止,至本會辦理第10屆
會員代表候選人登記。
說明:
一、依據本會會員代表選舉簡則規定辦理。
二、登記方式:
1.親自登記或委託登記,受託人必須持委託書且為本
會會員,每位受託人僅限受託1人登記。(會員代表
候選人登記表如附件一,並簽署是否遵守本會幹部
選舉規範公約同意書如附件二。)
2.不接受通訊登記。
三、候選人選舉票編號排列順序:依照登記先後順序排列。
四、排訂投票日期、時間及區域:投票日上午10時開始至下午4時正截止。
3月27日(星期二)-苓雅區、前鎮區、鹽埕區、旗津區
3月28日(星期三)-新興區、前金區、鼓山區、小港區
3月29日(星期四)-三民區、左營區、楠梓區
五、各區應選出會員代表人數:
1.苓雅區 9 人 5.新興區 7 人 9.三民區 16人
2.前鎮區 8 人 6.前金區 7 人 10.左營區 8 人
3.鹽埕區 1 人 7.鼓山區 4 人 11.楠梓區 4 人
4.旗津區 1 人 8.小港區 4 人
六、獨立選區應選出會員代表人數:
1.聖功1人(屬苓雅區) 7.市立小港醫院3人(屬小港區)
2.凱旋1人(屬苓雅區) 8.高醫26人(屬三民區)
3.民生3人(屬苓雅區) 9.高雄榮民總醫院21人(屬左營區)
4.阮綜合7人(屬苓雅區) 10.國軍左營總醫院5人(屬左營區)
5.國軍高雄總醫院6人(屬苓雅區) 11.健仁1人(屬楠梓區)
6.市立聯合醫院4人(屬鼓山區)
七、會員代表選舉須知:
1.本會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之選舉按會員分布情形將本市行
政區域分區暨獨立選區(會員人數超過20人之醫療機構為獨立
選區)
2.本會依各分區會員人數分別選出會員代表,以會員每20人選
出代表1人(得票數多寡為序),剩餘人數滿15人以上者加選1
人,未滿20人之分區選出代表1人。
*3.會員代表選舉人及被選舉人以95年12月31日前加入本會,在
各該分區內執業之現有會員為限,保留會籍之會員屬於本會
所在地行政區域(前金區),但會員受停權處分而未復權者,
不得為選舉人及被選舉人。
4.會員代表選舉時,會員須攜帶投票出席證或身分證明文件親
自出席,並憑證領取選舉票。
因故不能親自投票者,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5.會員代表選舉以無記名連記法行之,選舉結果得票數多者為
當選,票數相同時以抽籤定之。
6.會員代表任期為3年,連選得連任。
相關檔案:14072306345e3905fbd67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