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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福利申請須知
2025-06-17
【協助醫療院所進行113年度執行業務所得報稅,彙整申報說明與試算範例供參】
內 容
【協助醫療院所進行113年度執行業務所得報稅,彙整申報說明與試算範例供參】
依財政部
114
年
3
月
17
日台財稅字第
11304652341
號令「
113
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之適用費用率辦理。
依立法委員賴惠員國會辦公室
114
年
6
月
5
日召開協調會議決議,中、西醫師健保收入中,藥費收入以核定點數
1
點
1
元為基礎,適用費用率
94%
,其餘健保收入
(
剩餘核定點數
)
按每點
0.8
元計算費用。
由於財政部報稅網路系統已上線無法進行調整及修正,財政部賦稅署特別製作
113
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系統填報說明予基層院所,請配合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後之「分列項目表
(114.6.11.
版
)
」辦理申報。如有申報疑義,請逕洽醫療機構所在地國稅局諮詢。
中央健康保險署已修正更新「分列項目表」,業請各分區業務組上傳至
VPN
網站提供基層醫療院所下載;若有需要紙本者,可向所屬健保分區業務組「綜合行政科」申請索取。
為協助醫療院所進行報稅事宜,本會製作【
113
年度執行業務所得申報
--
說明與試算範例】,並提供相關函文供參。
114.6.17
更正本會彙整之113年執行業務所得申報--說明與試算範例
(新版)
相關連結: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公告
附件檔案:
醫師全聯會113年度西醫基層診所報稅-說明與試算範例
(舊版)
114.6.12.財政部「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系統-關於中、西醫師執行業務所得-健保收入填報說明(以西醫師為例)」【附件一】
114.3.17.財政部公告「113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附件二】
114.6.5.賴惠員立委國會辦公室協調會會務協調會議紀錄【附件三】
114.6.5.賴惠員立委國會辦公室協調會會務協調會會務快報【附件三-1】
112.5.5.財政部函釋「C5案件免稅」規定【附件四】
113年度分列項目表樣張(114.6.12.修正版)【附件五】
108.4.12.財政部C肝96%令【附件六】
112.5.15中央健康保險署個別開立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執業別代號:57)及C型肝炎藥品費用(執業別代號:59)之扣繳憑單【附件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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