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終止健保合約存證信函』參考格式及空白格式各乙份,
為掌握時效請會員於95年7月19日前填寫回覆,籲請會員務必
團結一致,於同一日與健保局終止合約,讓醫界擁有強大的籌
碼與主管機關談判,捍衛權益與尊嚴,詳如附件(全聯會函),
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全聯會95.7.7.(95)全醫聯字第1495號函辦理。
(二)對於本次健保局追扣93至94年總額結算後醫療費用乙案,
會員群起激憤,為凝聚力量,共同捍衛醫界權益,請會員
依照檢送之『終止健保合約存證信函』參考格式重新填寫
、簽章後,擲寄交由公會保管,靜待近日由尹立委再召開
第五次協商會,屆時若協商無效時,公會即召開會員大會
,由會員來公決是否不再與中央健康保險局續約,再決定
一日期統一由公會寄發存證信函予該局提出終止健保合
約,恢復自費門診。
(三)『終止健保合約存證信函』填寫方式:須一式三份,請會
員填寫後影印再用印。
相關文件:
○
全聯會終止健保合約函 ●
終止健保合約存證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