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109年12月15日公告修正「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之「附表一甲身體功能及構造之鑑定人員資格條件及鑑定方法與鑑定工具」及「附表三身心障礙無法減輕或恢復之基準」勘誤表各乙份,請 查照。
刊登日期: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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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109年12月15日公告修正「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
   之「附表一甲身體弁鄐庥c造之鑑定人員資格條件及鑑定方法與鑑定
   工具」及「附表三身心障礙無法減輕或恢復之基準」勘誤表各乙份
   ,請 查照。
說明:依據全聯會109.12.29.全醫聯字第1090001621號函辦理。

相關連結: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公告

附件:
  1. 衛福部函
  2. 附表一甲
  3. 附表三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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