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健保給付之特殊材料醫療器材許可證有效期限於108年10月31日前屆滿,且經廠商回復不展延及自請註銷許可證者,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將自109年2月I日起取消給付(共計19項)乙案,請 查照。
刊登日期:202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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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主旨:有關健保給付之特殊材料醫療器材野i證有效期限於108年10月31日
   前屆滿,且經廠商回復不展延及自請註銷野i證者,衛生福利部中央
   健康保險署將自109年2月I日起取消給付(共計19項)乙案,請 查照。
說明: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08.12.5.高市衛藥字第10850107700號函辦理。

相關連結:衛生福利部健康保險署公告

附件:醫療器材野i證逾期自109年2月1日取消健保給付之相關函文(108.12.04新增)
特材品項表(108.12.04新增)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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