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業別55醫院、醫事機構,以病床數20床以上為適用條件一案,詳如附件說明,請 查照。
刊登日期:2019-05-31
以下各文件檔,其著作權屬於本會,僅提供會員及一般大眾閱讀,不得非法重製、散佈及從事任何營利目的。自本網頁下載任何檔案者,即表示同意上述宣告。
內  容
主旨:有關「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業別55醫院、醫事機構,
   以病床數20床以上為適用條件一案,詳如附件說明,請 查照。
說明: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08.5.15.高市衛醫字第10833542400號函辦理。
附 件
◎回首頁    ◎回上頁

本站最佳瀏覽狀態為800x600之螢幕解析度及IE6.0(含)以上之網頁瀏覽器
Kaohsiung City Medical Association CopyRight@2003
會址 高雄市前金區市中一路225號4樓
電話:07-2212588 傳真:07-2156816 E-Mail:ksdoctor@ms31.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