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發布「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06年9月1日生效,請 查照。
刊登日期:2017-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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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發布「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
   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06年9月1日生效,請 查照。
說明:依據全聯會106.8.29.全醫聯字第1060001321號函辦理。

相關連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

附件: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PDF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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