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實施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06年4月13日以衛部保字第1061260160號令修正發布,請 查照。
刊登日期:2017-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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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實施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衛生福利部於
   中華民國106年4月13日以衛部保字第1061260160號令修正發布
   ,請 查照。
說明:依據全聯會106.4.18.全醫聯字第1060000611號函辦理。

相關連結:衛生福利部法規檢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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