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業經行政院衛生署於98年8月11日以衛署醫字第0980261732號令修正發布,請 查照。
刊登日期:200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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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業經行政院衛生署於98年8月11日
   以衛署醫字第0980261732號令修正發布,請 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衛生署98年8月11日衛署醫字第0980261737號函辦理。

相關連結: 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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